国运公交工会多形式、多举措推进 《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》 宣传学习

 群团|工会    |      2021-08-17

7月29日,《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经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,全票通过,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

  为凸显工会的监督主体,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,让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乘客更好了解《条例》、学习《条例》、弄懂《条例》、悟透《条例》、使用《条例》,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。国运公交公司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,从8月12日开始,以车载LED显示屏滚动播出、制作微信公众号、张贴宣传标语、悬挂宣传条幅、设置宣传展板、座谈会交流等形式,学习、宣传、普及《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》,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。

  8月17日,公司党政班子成员、党员、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共同学习了《条例》。要求与会人员要高度重视《条例》的学习、宣传和贯彻落实,各科室、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、带头宣传,确保所辖干部职工知晓率达到100%。




文字编辑:张玉坤
图片提供:马兆晶 郑宝珠

审核:张玉坤